第三百零六章 神圣正义秩序,当前的“漏洞”-《希腊:我就是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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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以他们的实力,在以前,不被其他更强大的神性生命尝尝他们的味道,那便已经是很幸运了。

    他们在奥林匹斯诸神眼中,都不配被垂眸看上那么一瞬,更别提神王陛下了。

    即便是他们的主母阿布苏奈娅,在参加万神大典的时候,因为跪的太远,站起来也不敢抬头,导致大典结束都没看清神王陛下的尊容。

    但,这些“小东西”,对于现今的人类来说,他们,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只有具有“灵性”的存在,才算是真正的“生命”。

    无论其多与寡,但是,必须要有。

    而“生命”,又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分别。

    这是一个本质的区别,是极其难以跨越的、生命层次的根本性不同。

    那便是——“神性生命”与“凡灵生命”。

    这看似只是两种划分,实则这中间的差距,比人和草履虫的差距还要巨大。

    如果要将生命层次进行细分,那么分个成百上千级,都是轻轻松松。

    而这每一级,都是天翻地覆的质变。

    在人类出现之前,“真正的智慧”,是“神性生命”的专属,即便是神性生命之中,也有极多没有高等智慧。

    而“凡灵生命”,更是绝对没有真正的高等智慧。

    它们更多还是被最原始的本能所主导,只有着微弱的灵性与生命力,浑浑噩噩,朦朦胧胧。

    故而,人类在神的眼中,才是那么的特殊。

    他们只是卑微的凡灵,灵魂浅薄,生命力也无比脆弱。

    却,拥有着真正的智慧。

    可即便如此,过于高高在上的奥林匹斯诸神,尚且还有许多,并不愿将自己的目光垂下。

    但是,那些生活在大地之上的形形色色神性生命们,是很难不留意到,这新出现的凡灵智慧生命的。

    只是,当初人类诞生的动静,实在是太大了,之后又屡屡被诸多大神所庇护。

    他们这些“小卡拉米”,根本就不敢将自己的目光投射而来。

    无论是善意、恶意,亦或是单纯的好奇,他们也只能将自己的一切想法,都死死地按捺在心底。

    但是现在不同了。

    嘿,人类没有大神罩着了!

    他们回归该有的生态位了!

    这些有趣的小东西,太值得“亲近”了!

    人类虽然拥有智慧,但是他们的身躯,着实是太孱弱了;他们的力量,也着实是太渺小了。

    智慧固然是宝贵的。

    但是只有智慧,那是绝对不行的。

    无论什么样的智慧,在绝对的力量差距面前,都是那般的无力。

    神与凡,是绝对不同的,有着绝对的本质差距。

    这个差距,甚至不只是在生命层次,也包括双方所享有的“权益”。

    在神王陛下的神圣正义秩序之下,神性生命,是可以以凡灵生命为食的。

    因为凡灵本身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诸神而存在的。

    那么作为诸神神性与神力衍生的存在,自然也是天然凌驾于凡灵之上。

    神王的神圣正义秩序,神圣十二律,是不允许神祇之间随意互相开战,也不允许神祇随意去破坏这个世界。

    但是,对于那些低等的神性生命,甚至是那些智慧都比较低下的神性生命,其管理是比较松的。

    毕竟,也不能不让人家吃喝吧。

    他们没有资格去享受奥林匹斯的神酒与仙馔,那吃点凡灵,也是天经地义。

    只要不是随意的破坏,不是肆意的杀戮,不去搞各种灭绝。

    只是为了吃饱喝足、吃好喝好,那这,便不属于触犯神王陛下的神圣正义秩序。

    在之前,这样的规定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目前,这里面就有一个比较大的漏洞了。

    这是在人类出现之后,才有的。

    那就是,秩序目前没有区分“高等智慧生命”与“低等智慧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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