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爱丽斯菲尔和韦伯都点了点头,而接着,赵云继续说道: “按照此前我的前任御主间桐雁夜与你们定下的约定,只要爱因兹贝伦家愿意帮助救治我带来的这个女孩,我就会自愿放弃圣杯,并以Berserker的名义以及我个人的武力与你们结盟。” “诶?”/“诶?” 听到这个消息,韦伯与伊斯坎达尔同时瞪大了眼睛。 ……………………………… 另一边,已经返回远坂家的吉尔伽美什,在收回维摩那后,没有像此前一样发泄脾气,而是不发一言,独自一人从远坂家府邸离开,来到了圣堂教会。 吉尔伽美什身上的铠甲早早地就换成了现代风格的打扮,仿佛是自己的家一般,吉尔伽美什轻车熟路地从言峰绮礼的酒柜中取出了几瓶极品的葡萄酒以及两个高脚杯。躺在沙发上开始了自斟自饮。 “那个疯狗……虽然杂碎让人不爽,但是那个杂碎的能力的确是实打实的。确实是个值得我认真动手的家伙。” “至于时臣……” 想到了自己的御主,吉尔伽美什脸上露出了明显的阴狠。 相比完全没有任何尊敬的berserker,远坂时臣的行事则更让他出离愤怒。 Berserker,是完完全全的敌人。作为敌人而让自己感到厌烦,从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对方的成功。 又有谁会不恨自己的敌人呢? 但远坂时臣则不同,身为王的臣子,三番四次想要干涉王的决意,甚至还用令咒强行令自己听从命令。 这是对王的奴役,对王者权威的亵渎,是吉尔伽美什决不允许的行为。 第一夜让他撤退,他忍了,但这一次那条疯狗已经明目张胆地踩着他了,远坂时臣竟然让他撤退? 被世俗人看到,自己的秘密暴露,在王者的尊严与权威面前一文不值。 而远坂时臣却让自己为了这些微不足道的东西更改自己的决意,吞咽自己的愤怒。 如果常人是事不过三,那么吉尔伽美什则是事不过二。 远坂时臣,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经被自己召唤出的英灵记恨上了。 而此时此刻,在自言自语中的Archer心中还有另一个英灵。就关心程度而言,英雄王的兴趣反而全数倾注在了她的身上。 今晚,亲眼目睹的那无与伦比的光辉,引领着最初的英灵的思绪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从前,有一个男人。 那是个虽说躯体由泥土构成,但却一心要与神子比肩的、愚蠢可笑的家伙。 他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傲慢当然触怒了天上的神明,男人受到神罚而失去了生命。 他那在泪流满面中气绝的样子,英雄王至今无法忘怀。 你为什么要哭呢,英雄王当时问道。难道事到如今,你才为站在我这一边而感到后悔了么? 不是这样的 他如此回答道。 在我死后,还有谁能理解你呢?还有谁能陪你一同前行呢?朋友啊一想到你今后将孤独地活下去,我就不禁泪水长流 就这样,在看到男人咽下最后一口气时,唯我独尊的王理解到身为人类却想要超越人类的这个男人的生存方式,比自己收藏的全部财宝更加珍贵、更加耀眼。 回忆起那份永不褪色的友情,又想到了那个看似较弱实则刚强的身影,吉尔伽美什感到了几分愉悦。 把手伸向不属于人类领域的愚者啊天上天下只有一人有资格欣赏你的破灭,除了我吉尔伽美什别无他人。 耀眼而虚幻的人啊,投入我的怀抱吧。这是我,唯一的王者吉尔伽美什的决定。 金色的威荣消失在夜雾里,只剩下邪恶的笑声久久地回荡着。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