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什么事?你自己做的事自己不清楚吗?好好交代,我们这也是为了你好,为了保护你,知不知道?否则就是到派出所交代了。你要考虑清楚后果。” 林漫不屑地表示,当我吓大的?你们没有权力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明白吗?有事你们就说,没事我还要去吃午饭呢。 发现林漫似乎是个老手,对方无奈,只好说,有人举报林漫敲诈。 “我敲诈了谁?敲诈了多少钱?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敲诈的?有没有证据?没有,那你们就来审问我,这算几个意思?” 对方辩解,这不是审问,只是了解情况。 “我昨晚被人抢劫了20块钱,麻烦你们也去了解一下情况好不好?” “董加爽认识吗?”林漫摇头:“不认识!” “他举报你指使庞统敲诈他,逼他交保护费。”林漫反问:“庞统承认了吗?” “是我们问你,不是你问我们!”问话的人气得拍了桌子。 “就是说庞统没有承认了?那你们不应该来找我呀。没凭没据的,这是诬告。” “人家有人证,经管系的金瑞发知道吗?” “嗤。”林漫摇摇手指,“知道吗,我跟这个金太子有夙怨,有矛盾。这就是典型的诬告啊。” 保卫处的人这个气啊,没见过这么不配合的学生,一般的学生见到这个场面时就吓虚了,这位倒好,直接反击啊。 林漫见已经掌握了主动,开始卖乖了,主动要求,把所有当事人都叫到团委来,大家当面对质,要摆事实讲证据,不能凭空诬陷。为了公平,必须有团委副书记罗书记在场。 对方拿林漫这种人没有太好办法,说不过他,唬不住他,更不敢打他——那样就会被他作为自己是被冤枉和诬陷的证据了。 很快,林漫、庞统、金太子、董加爽和一个染了半边黄头发名叫张海涛的,坐了个面对面。团委副书记罗书记也来到房间,一脸的不高兴。自己负责的学生社团里发生了这种事情,他当然有理由不高兴。 有几个事情很清楚。第一,庞统同学的确收到了他们的钱,但不是从董加爽手里拿的,而是金太子给他的。第二,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林漫同学出现在这起事件中。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金太子是被迫给了5000元钱,还是自愿给的。 庞统说,他做为大学生科协宣传部的普通一份子,向他们三个做了大量的科普宣传工作。这钱是他们三个被他忘我的工作精神所感动,自愿捐给科协的活动经费。 金太子说他们三个是受到庞统威胁后,才被迫交了5000元钱。这可是5000,不是5角,谁会那么傻捐那么多钱。 庞统说:“你们看看,我又矮又胖,他们三个人人都是人高马大的,说我威胁他们,你们信吗?他们三个威胁我还差不多。”然后他又继续解释,为什么他们会捐这么多呢?当然是因为他们人傻钱多,并且举了前些天高数课上的例子,就为了让别人说出他是谁,金太子就拿出200元,这不是人傻钱多是什么? 第(2/3)页